全本书斋 > 耽美同人 > 最后两千块 > 最后两千块 第35节
  常年还让奴隶们把衣服上属于彭元家的标志拆掉。这种标志就是简化版的彭元家家徽,用一块布绣了缝在衣服上,另外还有衣袖和衣摆缝制的代表地位的有色线条,这些都拆了,那就是普通的粗布衣服。
  接下来走走停停,常年看到植物多的地方就会多停留一时半会儿,一来学习验证他的脑中草药学知识,二来就是采集一些药植和他心心念念想要的调味佐料。
  途中他找到了类似薄荷、柠檬、姜黄、野葱、蒲公英、葛缕子等既可以当做药草,也可以用来调味的植物。
  常年就试着把这些药草根茎叶花果等取需要部分,或切片晒干或磨成粉备用。
  别说,只看奴隶们埋头吃饭的反应就知道这些药植的调味作用还不错。
  于是本来应该三四天路程就能达到的小镇,常年愣是用了五天时间还没走到,但他们也顺利避开了彭元家的运矿队。
  也许已经快要接近小镇的缘故,路上不再只有常年一行,偶尔也能看到一些像是商队或是农人结伴的队伍。
  常年看看穿上衣裤鞋袜就像是换了一个人的奴隶们,心想就算是碰到彭元家的人,恐怕他们也不敢认。只剩他自己这个大破绽,常年毫不犹豫地再次给自己挂上了【原形毕露】魔法,让自己恢复了本来面目。
  奴隶们看到新主人变了模样,大吃一惊。
  还好有铁不平帮着解释,常年没费什么口舌,就让奴隶们接受了新主人的高富帅形象。
  人都是颜狗,常年自己也不例外。有个矮肥挫的主人,和有个身姿挺拔容颜酷帅的主人,奴隶们的荣誉感都不一样。最起码,后者看着也养眼不是?
  路上常年还抽出时间带着几名比较能干的奴隶猎杀了几只野兔和两只豚鹿。
  豚鹿在当地被叫做灌木鹿,表示它们喜欢生活在灌木丛和开阔地,这种鹿外表圆墩墩,个头不高,鼻子肥大,常年觉着像猪,为了区别就叫它们豚鹿。
  而豚鹿在地球华夏据传数量可能就一只,最多不超过三只,已经濒临灭绝。想要吃这种鹿,简直就是做梦。
  但这里的豚鹿却很多很多,且生育力极强。
  豚鹿的肉很嫩很香,无论是烤还是涮都十分适合。
  对,常年开发出了除烧烤以外的新吃法,就是涮锅。
  他在杂工们的宿舍区厨房找到了一口珍贵的铁锅和五个陶锅几个陶罐几十个陶碗,全都带上了。
  当天他就用铁锅和陶锅烧水让大家涮肉吃,做十五个人的炒菜太累,涮锅要省事得多。
  “嗨,这位小兄弟,你们在吃什么,闻着可真香,我们在那边馋得都吃不下干粮了。”有人走过来,开玩笑似地说道。
  常年抬头向来人望去,这是他们今天遇到的行商之一,接近中午,他们停下休息,那支行商队伍也停下了。
  铁不平一开始还很警惕,他看谁都像是要抢劫他们。正常来说,除非天气太热,行商们很少在中午休息,一般而言,行商们都会在白天争分夺秒,直到太阳快落山才会寻找休息地。
  “涮锅肉,做起来很简单,你们有锅有水有肉就成。”常年未语先笑,一片和气。
  “是吗,这么简单?小兄弟是不是带了某种特殊香料?能卖给我们一点吗?不要多,只要能做几顿饭就行。”来人看似三十多岁,生着一副络腮胡子,说话声和笑声都很爽朗,是个交际型人物。
  原来是冲着香料来的。常年脸上笑容加深,香料在古时候可是价比黄金的好东西。地球现代社会因为交通便捷和农业科技化,使得各国香料在超市都能买到,价格还都很亲民。但在交通不便、各国还有战争的时期,能够调味和制作昂贵香水的香料则是一粒难求。
  常年不知道他丢在涮锅里的哪种佐料引来了这名行商,但只要是能赚钱的正当事,他都愿意付出一点时间。
  “请坐,尝尝我们家乡特产的涮锅肉,包你吃了还想吃。”常年示意铁姐再拿一副碗筷过来。
  “那我就不客气了。”络腮胡笑着坐下,暗中把常年一行人全都打量了个透彻。
  这行人竟然没有奴隶,至少他没有看见衣着简陋、身上或脸上有奴隶印记的人。
  作为主人的少年看起来十六七岁,身材挺拔修长,个头很高,皮肤嫩得像是在发光,一看就是没受过什么苦楚的人。但他的衣着质量看着却和他的手下差不多,布料稍微好一些,也只是稍微精致一点的粗布。
  可少年的手下无论言行举止还是表情,都能看得出很尊敬少年。
  而少年的言谈和气质都不像是小家小户能养出来的,那种大气风范更像是世家大户培养出来的继承人。
  那么这种情况只有一个可能了,这个少年隐瞒了真实身份。也许是为了更好的历练,也许是为了躲避什么。
  络腮胡看常年那不紧不慢的样子,把后者猜测推翻——躲避什么的人可没有这么轻松的神情。
  一个隐瞒身份出来历练的世家少爷,这样的人认识了决不亏,自然是交好为上。
  络腮胡迅速得出判断,脸上笑容越发真挚,拿起铁姐递过来的碗筷,还很惊奇地看了看两根小棍子,“这要怎么使用?”
  常年哈哈一笑,持着筷子比划给络腮胡看,“很简单,一开始有点不习惯,但等你习惯了,你会发现这两支小棍子可比刀叉之类要方便得多。”
  “是么,那我可要试试。”络腮胡兴致勃勃,可惜筷子的手持方式并不能让所有人一学就会,络腮胡别扭了半天,无师自通学会了把筷子当叉子和夹子用,插肉夹肉的速度也不比常年慢多少。
  络腮胡学着常年夹肉放到锅里涮,见红肉泛白就捞出来放进嘴里咀嚼。
  “唔!香!嫩!”络腮胡肉一入口就竖起了大拇指。
  “可惜没有蘸酱,如果有芝麻蘸酱或来点甜辣醋,那滋味会更上一层楼。”常年真心叹息。他已经计划好要到小镇采购一大堆东西,其中油盐酱醋糖辣茶都是重点。
  络腮胡不知道什么是芝麻蘸酱,无法想象那个味道,但甜辣醋,他凭借这几个字眼稍微能明白,但:“这又甜又辣还又酸,能好吃吗?”
  常年神秘一笑:“糖醋可是时间最美味的味道之一,如果再加上辣味,那更是神仙般的享受。你试试就知道。”
  络腮胡咽了口口水,又吃了一大口涮豚鹿肉,“我觉得你这锅里放的香料就很美味,清爽却不冲头,又带着一点清香味,洄远悠长,更令人称道的是涮锅的肉汤和肉都没有半点膻气。兄弟,出个价吧,只要价格合理,兄弟你有多少香料,哥哥我都包了。”
  常年为难道:“我其实是草药商,并不专门做香料,我带的这些香料都是我的家乡特产,为的就是路上解馋。”
  络腮胡目光一闪,“原来兄弟是草药商,不知你现在都有哪些草药,兄弟我专做这条路的生意,平时收购皮毛和魔兽身上的零碎,草药也会带着做一些。如果兄弟不打算找个大商家,不如就直接交易给我。当然,哥哥我也得先看看草药的品种和成色。”
  常年摆手,淡笑:“不急,我们先吃饭。跑了大半天,人困马乏,这时候谈生意也谈不出什么。”
  络腮胡暗骂一声小狐狸。年轻人在他印象中都比较毛躁和急躁,但这个少年却跟做了几十年生意的老掌柜一样,稳得很。
  “小兄弟是哪里人,怎么会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再往前就是落霞山脉,那里据说是魔兽尖牙巨鼠的天下,什么都没有,还十分危险。”络腮胡边吃边搭话。
  “小地方,出来走走看看,增加一些见识。不知兄台又是哪里人?”常年吃得很慢很细,越发让络腮胡怀疑他的身份。
  这回答跟没回答一样。络腮胡看常年不像一般年轻人那么好打探,也不再继续摸底,而他的身份没必要隐瞒,就直说道:“我家就在南岸冒险城,不知小兄弟有没有听说过康牧商行?我们就是康牧商行出来收货的商队。”
  “久仰大名。”其实常年根本没有听过这个商行的名字。
  络腮胡眼带骄傲:“如果小兄弟要是有好东西想要交易,选择谁都不如选择我们康牧商行,我们商行最是童叟无欺价格公道,卖出的东西也敢保证质量,可不像某些坑人甚至吃人的店铺。”
  “好,如果我有东西要交易,一定第一选择贵商行。”第一选择不代表肯定选择,常年多年在商海搏斗,对于说话的艺术十分擅长。
  说着说着,络腮胡又绕回了香料上,还透露了一个消息:“其实不是我想来买你们的香料,是我们商行的小少爷。他这次跟我们一次出来,年纪还不大,又是第一次出门,刚出门就水土不服,等后面稍微好一些,又吃什么都没胃口,这几天还害了口疮,吃什么都疼。他几天没能好好吃饭,看得我们这些做叔叔的也心疼,可他吃不下,我们也没办法。不过今天他闻到你们的涮锅肉味道,就忍不住问是哪来的香味,催着我们过来帮他看看,说如果有好吃的,就给他买一些。”
  络腮胡不可能把外面来历不明的食物直接买来给小少爷吃,但买些香料自己做,再让奴隶试毒,倒是可以。
  “口疮?”常年眼睛一亮,问:“找人看了吗?吃药了吗?”
  络腮胡珍惜地又吃了一口涮锅肉,叹息:“我们队里有一个稍微懂点草药的,路上也采集了一些草药给小少爷用,但效果不大。我们正准备进镇找找看有没有专门治疗口疮的药物。”
  常年在心中狂喊:机会果然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他制作的药剂可以开张了。
  第41章 青草膏
  常年向络腮胡推荐了苦草炼制的药膏,并给其取了一个名字:“这是我家乡人常用的青草膏,对治疗口舌生疮有奇效,只要涂抹一点在患处,每天涂三次,一天既可以见到效果,最多三天就可以痊愈。而且无毒无害,吃进肚里也没事。”
  络腮胡就没听过青草膏这东西,不是太想接受。
  “你可以找人试试,这一小盒就当是我送给贵小少爷的礼物。当然,还有我家乡的香料,东西不多,聊表心意。”常年假装没有看出络腮胡的忌惮,亲自取了一点姜黄粉和薄荷以及葛缕子的小包,连同青草膏一起赠送给络腮胡。
  装药膏的盒子是矿石所做,常年用他的大力气和操纵土壤的魔法弄出了一个比拇指稍微大一圈的方形小盒子,造型很粗糙,但胜在小巧。
  “药膏也好,香料也好,都不能放太长时间,最好能在半月内就用完。”石盒只是暂代物,常年不知道这里有哪些可以装药的密封物,打算到了小镇和大城市再看一看。
  络腮胡看东西都送到他手上,又是他主动过来,当即哈哈一笑,大巴掌拍了拍常年的肩膀:“兄弟,那哥哥就谢谢了。以后你来冒险城,可一定要来康牧商行找我。”
  “到时一定打搅。”常年目送络腮胡离开。
  铁不平刚才憋了半天,见人走了,才走过来小声问:“你采集的那些是香料?制作的是药膏?”
  “对,那些药植既是香料也是药材。”常年刚说完,就看少年脸上露出舍不得的神情。
  少年嘟囔:“为什么要白送他那么多东西?无论是药膏还是香料,都能卖上大价钱。”
  对于铁不平来说,能卖出十个铜币以上的东西就是大价钱,更何况是他们从来都用不起的药剂和香料。
  “这叫放长线钓大鱼。如果对方真的是冒险城比较有名的商行,他一定不会放过青草膏。”常年胸有成竹地继续吃涮锅肉,“就算他真的不识货,那也没什么,不过一盒子苦草做的药膏而已。”
  铁不平不再说什么,那毕竟是常年采集和炼制的东西,对方要怎么处理都是对方的事。
  接近傍晚,常年带着铁不平一行进入小镇。
  这座小镇并不是松叶居住过的南岸小镇,而是一座无名小镇,镇人口不多,但因为来往行商会在这里歇脚,附近居住的村落农民也会到这里卖粮食或交换物资,看着也算小热闹。
  小镇连看守的卫兵也没有,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出入这个镇子。
  常年猜测这里应该比较安全,至少不用担心野兽和魔兽袭击,否则一定会有城墙或护城河之类的设施。
  而镇子里的人看起来也要比落霞村人富裕,至少这里的人没有几个穿着破烂兽皮衣,他们大多穿着粗布衣,不过穿鞋子的人还是不多,小孩子基本都赤着脚、穿着短打布衣跑来跑去。
  常年特地走镇子最热闹的广场经过,那里有告示牌,牌子上贴了一些通缉令和告示之类。
  常年过去看了,他认得这里的字,在购买了草药大全后,那些知识直接灌输入他的大脑,也相当于帮他又重温了一遍当地文字。
  万老缺一家的通缉令还在,还有一些其他被通缉的罪犯土匪,有的有简陋画像。
  常年还看到了一张来自国王下发的告示,类似征兵令,但更自由一些,国王呼吁有志之士前往南岸森林的啸风港口抵御来自海洋的吃人怪物。
  吃人怪物叫铁角龙鱼兽,两栖生物,可以在海里游,也可以在陆上爬,体型和人类差不多大,分等级。
  为了吸引人去猎杀铁角龙鱼兽,告示上还写明了这种怪物是魔兽,杀死有魔晶,它的铁角和鱼皮都十分值钱,谁猎到就归谁,另外如果你杀死的怪鱼数量够多,还能到军营兑换荣誉战阶的身份,杀死十只就能换到一个小队长身份,最高能换到子爵。
  最后,常年看到了这个国家的徽章,辨认出国家的名字:安烈公国。
  安烈就是这个国家国王的姓氏。
  公国,说明国王应该是一名大公爵,安烈公国也是某个大国的附属国。
  “老爷,好心的老爷,你们要住旅馆吗?我知道干净又舒适的旅馆,就在前面不远,价钱也很便宜,单人间只要一个银币。”
  “老爷,住我们家吧,我们家的房子可好了,还有热水给您洗澡。”
  “老爷老爷,住我家,我家房子便宜干净,我妈妈做的饭菜还特别好吃,你们这么多人,全部只要一个银币!”
  几个最小七八岁、最大十岁出头的孩子追着常年一行喊。他们害怕围在常年身边的猎狗,不敢靠得太近,但为了做生意又鼓足勇气追上来。
  康牧商行的人也进了镇子,不过他们似乎有固定休息的地方,并没有和常年走在一道。
  “去去去!不要靠过来!”铁不平凶巴巴地撵招揽生意的小孩,并叮嘱奴隶们不让他们靠近推车。
  奴隶们也很警惕,他们都是最底层人,很清楚这些孩子随时都能变成小偷,而且他们擅长一哄而上,偷到东西后又会一哄而散,让你想抓都不知道要抓哪个。
  铁不平提醒常年。
  常年便命令猎狗分散到推车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