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仙侠修真 > 在魔幻玛丽苏世界修仙 > 在魔幻玛丽苏世界修仙 第14节
  这样要是突然变大的话也不会把衣服撑裂,衣不蔽体了。
  但朴实的巨人其实不知道,这样的背心会露出手臂、肋下大量的肌肤。从布条之间就能看到一块块线条紧实的腹肌,被汗水打湿后如雕塑一样诱人。
  用简陋的工具夯实地基后,阿布靠在墙边休息。
  他的目光从自己晒得通红的手臂上掠过,悄无声息落在了远处。
  村口有一棵老树,在那放着块巨石。
  元菱盘膝闭目,就在巨石上打坐修炼,一动不动已经半天了。
  起先他对此很担忧,后来过了几天后发现大家都习以为常。
  女神大人的衣服洁白无瑕,她的面容清丽婉约,整个人就是一朵茉莉花,不管不吃不喝多久都还是那么圣洁。
  仿佛连靠近都是亵渎。
  尽管知道元菱并不惧寒暑,在太阳下打坐的时候,村民们还是会自发轮流地替她遮阳。
  他们用一种宽大的叶片绑成伞的样子,撑在元菱头顶。这种叶子没有药用价值,只是有淡淡的清香。
  插根木棍或者换个地方打坐也比这样人力撑伞来得正常,元菱也曾阻止过他们,但村民们完全不听。
  似乎这样做会让他们心里比较舒服,她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他们也希望自己有力所能及的小事。
  无论村子有多破烂,只要女神在这里,他们就是最幸福的人。
  今天轮到阿布打伞。
  这是他自己争取来的,去请求伊丽丝的时候耗尽了他的勇气。
  强壮高大的巨人仔细清洗干净了手和脸,持伞轻轻靠近,他小心翼翼将大树叶撑在女神的头顶,摈住呼吸甚至都不敢动。
  元菱察觉到地上投下的阴影,头也没回:“阿布。”
  “是,是我。”
  青年巨人腼腆地垂下头,他虽然长得很大,但性格内向极了,见元菱转过身来,羞得面孔通红。
  元菱今天少有的没有修炼,她是在神识中学习新世界的文字。
  学习一门新的语言,这对于记忆力过人的修仙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再者,昆伯勒大陆上用的通用语是一种字母文,这种简单的拼接式文字比起花样万千的方块汉字来说犹如降维打击,根本不在一个难度系数上。
  元菱只跟着伊丽丝学了两天就差不多都记住了,她现在会的字母比学了十几年的艾达还要多。
  她看着面前的巨人:“你想学写字吗?”
  阿布吓了一跳:“我……我也可以吗?”
  话说出口他就后悔了。
  “可是大人,我很笨。”
  阿布低着头,他只敢盯着元菱脚下的石头看。
  巨人族是出了名的蠢笨,给他们姓氏,还愿意让他学写字,这样美丽善良的大人,他多看一眼,都是对对方的亵渎。
  “你不需要考虑你能不能,你只需要考虑你想不想。”元菱耐心解释,“来,把手给我。”
  阿布不知道她要干什么,但还是顺从地伸出手。
  元菱抓住了他,她的手比男人的小很多,两人的肤色差一黑一白,放在一起格外明显。
  阿布看到自己粗糙开裂的手,羞愧的无地自容。但元菱看起来一点也不嫌弃,她左手捧着他的手背,右手食指缓缓在掌心描画。
  她写下一个词语:“这是阿布。”
  他望着元菱的微笑,傻呆呆重复她的话:“阿布……”
  “来,拿起树枝自己写写看。”
  “是……”
  阿布小心地捏着树枝,满头大汗地在地上描画,他记性不好,但她说的每一个字、做出的每一个举动他竟然都记得。
  这一刻,是她赐予他一个人的温柔。
  *
  深夜,除了灵石散发的白光,村子里安静一片。
  一只深色的鸟振翅绕着村落飞了一圈,然后突然提高速度,以肉眼根本跟不上的速度瞬间飞到了山顶上。
  如果在场的有其他人,一定会害怕得瑟瑟发抖。
  角鸮站在树梢,浑身羽毛漆黑融入夜色,只有一双眼眸闪着血红的光。
  在爱格伯特降落以后,四周迅速聚集起一些黑魆魆的、奇形怪状的影子。这些影子很快转变成类人形态,他们态度恭敬,呈拱卫的方向静悄悄跪了一圈。
  “参见魔王陛下——”
  最前方的一人开口,声音像拉破锯一样难听:“陛下,这附近太偏僻了。我们召集了距离最近的一批魔族,一共只有十八人。但是陛下放心,咱们兄弟个个都是战斗的好手。”
  “属下们听候陛下差遣。”
  低等魔族们歪嘴斜眼,露出嗜血的笑来。他们面目丑陋,大多有些非人的特征,进不去人类城池,也没有什么固定居所,就像旅行者一样到处流浪。
  讲话的这个魔族已经算是思维、口齿最清晰的了,他脑袋上还顶着两个大大的牛角。
  角鸮的脑袋转了一百八十度,血红的眼睛看向他们,鸟口一张,众魔族就感觉一道熟悉的声音自大脑内响起。
  “保护那个人类村落,保护里面的女性。”
  “从明天起,伪装成花草树木,不许引起任何人注意。”
  虽然陛下的命令很奇怪,他们也没有明确的要打击的敌人,但出于臣服的天性,魔族们还是低低俯下了头。
  “陛下万岁,魔族永夜无疆——”
  于是,这些低等魔族就变换成各种形态隐藏在村子四周,在元菱布下的阵法之外,他们有的变成一棵树,有的变成一块石头。
  这就是村民们口中的魔法了。
  魔族也被称为堕落的神明之子,他们天生就能使用魔法。而其中的魔王更是接近神的存在。
  魔族的血脉压制比人类的帝王封建制度要靠谱、牢固的多。
  除非是魔王战死或自然死亡,否则低等恶魔根本不可能弑君夺位,也只有在魔王死后,才会在族群里孕育下一位魔王。
  因此,爱格伯特命令他们变成石头,那这些低等魔族就是石头。就算被路过的尖齿羊一蹄子踢飞,他们也绝不会叫出来。
  有了低等魔族这一重保护,就算他自己不在村子里,爱格伯特也安心的多了。
  某一天,他在黑夜峡谷的魔王城堡里处理内务,忽然,爱格伯特像是感觉到了什么,不顾底下众属臣的疑问,他猛地切换回角鸮的身体。
  小鸟睁开血红的眼睛,扑扇翅膀腾空,瞬间在草丛里擒住了一只红眼睛的山鸡。
  山鸡就是普通的山鸡,要问有什么奇怪的,是这鸡竟然在头上戴了一朵花。
  这只山鸡脑袋上是蓝色的羽毛,身上却是黄色,头上竟然还戴了一朵红花,整体花里胡哨。
  很像某个人的风格。
  爱格伯特站在枝头面无表情:“朱利安。”
  山鸡扑腾翅膀:“呀,被你发现了。”
  三大魔王中现存的另一位:掌管沼泽魔域、荒芜浅滩的魔王朱利安·迪克。
  被魔王附身的山鸡晃了晃华丽尾羽,歪着头,用血红色的眼睛望着村子。围墙里头已经拔起了好几栋新瓦房,高大的巨人正在搬运建材,许多人类进进出出干活,气氛热闹。
  “就是这里呀,你最近总是心心念念的地方,好破烂啊。”朱利安嫌弃道,“人类竟然和巨人族混居,真是奇怪。”
  随后,他像是瞧见了什么,眼睛一直,扑腾翅膀飞到了灌木丛上。
  爱格伯特语气不善:“你在看什么。”
  朱利安发出咯咯咯的笑声:“紧张什么?”
  “我只是好奇,你撇下城堡不管,如此关心的人类村落到底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要知道这片森林距离我的辖地很远,中间还有混乱区里那些恶心的东西在晃荡,要把意识传过来还挺废一番功夫的。”山鸡抖抖翅膀,做出一个擦汗的动作。
  爱格伯特瞥他:“你现在看到了,可以回去了。”
  “别担心,我对这些丑丑的人类才没有兴趣呢。”
  “人类太过聪明,他们总是知道如何利用别人。而且他们的魔法师都眼高于顶,看不起其他种族。我宁愿选那些蠢笨的巨人也不想和人类有交集。”
  爱格伯特第二次下逐客令:“那你可以走了。”
  朱利安又哈哈大笑,随后压低声音:“别这么小气嘛,我不会告诉别人的,魔王爱格伯特在这里藏着一位美丽的小姐。”
  爱格伯特避开山鸡的视线:“我只是在保护她,保护女性,人人有责。”
  “是吗?”
  魔王朱利安露出一个暧昧的笑容,“但你看她的眼神,可算不上清白呢。”
  作者有话要说:
  爱格伯特:连陈阿布都有裸/体特写了。凭什么我还是鸟身?
  朱利安:我每时每刻都在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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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教导剑法
  修炼完,元菱看见树林里,小灰在和一只蓝毛山鸡打架。
  两只禽类打得热火朝天,可谓是鸡飞鸟跳、羽毛乱掉。
  山鸡用尖锐的爪子使劲挠。
  小灰对着山鸡的头往死里啄。
  元菱:……?
  等了好一会战斗才停歇,元菱见一只小小的角鸮从窗口飞进屋里,停在她桌前,鸟喙上还沾着几根带血的蓝色羽毛,昭示着它刚才经历了怎样的一场殊死搏斗。
  元菱伸出手,角鸮就飞到她手上,十分轻柔地抓着她的手指。它红色的眼珠像成熟的果实,温柔驯服,完全没有刚才打架时的狠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