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书斋 > 穿越重生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930节
  在时不时的吸一口嫩滑的溏心蛋,那滋味真的是绝了。
  这一顿饭下来,沈美云是吃的大汗淋漓,旁边的陈秋荷不知道何时拿了一瓶北冰洋汽水回来。
  想必是刚从供销社买回来的,玻璃瓶子的上面还带着一层白霜,雾气朦胧,橙色的汽水在透明的瓶子映照下,显得格外的爽口。
  特别适合沈美云这种吃的满头大汗的人,“妈,你简直是我肚子里面的蛔虫。”
  刚好一碗阳春面下去,觉得热气腾腾的,在来一口北冰洋汽水,这才是过日子嘛。
  陈秋荷用着筷子头开了瓶盖,将北冰洋汽水递给她,“你是我生的,我还能不知道你的心思。”
  看着闺女喝的一脸舒坦,她一边高兴,又一边忍住道,“你要少喝凉的。”
  这话说的,沈美云笑了,“妈,这可是你给我买的。”
  陈秋荷脸一绷着,“没收。”
  喝了一半给没收了,“我喝。”也不嫌弃,直接抓起来就自己喝了起来。
  沈美云笑的肚子疼,“妈,你怎么跟小孩子一样。”
  这下,陈秋荷绷不住了,“你下午几点的车子?”
  “还来得及不?”
  沈美云,“四点五十呢,现在也才两点半,过去也就一个小时,还来得及。”
  “对了,妈,我和你说了没,绵绵已经入职了清大附中了。”
  这事沈美云还真没和陈秋荷说,实在是她这两天太忙了,从昨儿的接到消息,到今天送绵绵去学校报道,中间都没停过。
  骤然听到这个消息的陈秋荷,足足愣了三秒钟,“你说绵绵转到哪里去了?”
  “清大附中。”
  陈秋荷捏了捏自己的脸,“我没听错吧?”他们都说进了清大附中的人,等于是半只脚进了清大。
  沈美云,“没有听错。”
  “我上午才送她去的清大附中报道的。”
  陈秋荷这下是真纳闷了,“你找的谁的关系把绵绵送进去的?”之前沈美云还问过她,有没有清大附中的资源,她哪里有。
  不管是清大附中,还是清大,这都是全北京最顶尖的那一撮人才有的。
  他们家要是有这个能耐,也不会住玉桥胡同的大杂院这么多年了。
  说到底,她和沈怀山两人都是北京的两个普通职工而已。
  沈美云,“季家也没这个关系。”
  “是向璞帮忙介绍的,他有个师兄刚好是清大附中的教导主任,走了的他的关系,过了入学考试后,直接把所有资料交给对方了,对方给办理入学了。”
  只能说,这就是朝廷有人好办事。
  不然,他们一个从外地转学回来的学生,连去清大附中入学考的资格都没有。
  没有门路啊。
  也错过了入学考试的时间。
  若不是有温向璞这层关系,绵绵是万万不可能入清大附中的。
  陈秋荷听完这,她下意识道,“那可是要好好感谢人家向璞。”
  这是大事。
  沈美云嗯了一声,“我打算等年底回来,接他吃一顿饭。”
  “到时候看他有什么需要的,给他买一套衣服或者是看他需要什么。”
  只是这都要到年底了,现在沈美云肯定是没时间的,而且温向璞也没时间,双方都是大忙人。
  “嗯,我还在这边。”
  陈秋荷想了想,“我趁着休息的时候,去给绵绵送饭,到时候也给向璞送一份。”
  人情嘛,也不是一次就还完的,而是这种一点点慢慢还。
  沈美云,“也行。”
  她躺在陈秋荷的腿上,“妈,我睡一会,你三点半了喊我。”
  她提前一个半小时出发,按理说是时间够的。
  看着女儿疲倦的样子,陈秋荷低低地叹口气,给她捏了捏眉心,其实,她有劝过美云不要这般拼命。
  到了他们这种人家,就算是美云一辈子不上班,他们家也是能养的起的。
  但是美云不同意,女儿是那种性格看起来温婉,实际骨子里面却是相当的倔的。
  她一心就想做出一片事业来,身为母亲,陈秋荷又哪里舍得去指责对方。
  只能说是去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给她按摩。
  这一觉醒来,沈美云觉得人舒坦了不少,眼看着时间到了,她这才从家里出发抵达去火车站。
  陈秋荷要去送她,沈美云没同意,她妈本来就是临时回来拿备课本,因为她耽误了好久。
  在送她去火车站,那下午就不用上班了,更何况,她也是个成年人了,自己去火车站还是能做到的。
  只不过,从家里走的时候,又是装了不少的东西,从北京火车站到哈市火车站,沈美云几乎是吃了一路。
  等东西吃完睡了一觉,第一天一大早便抵达到了哈市。
  她先回了一趟哈市驻队,季长峥还在训练,沈美云也没打扰他,自己自家躺着了大半天。
  彻底休息缓过劲了,这才准备从哈市去漠河驻队养殖场。
  只是,她要走的时候,季长峥却不依了,他抱着她的腰,额头抵着额头,“美云,你在家陪陪我嘛。”
  “就陪一天,不,两天,三天!”
  “三天就好了。”
  他感觉自己好久没见到媳妇了,人家说望夫石,他怕是成望妻石了。
  沈美云看着这样的季长峥,“长峥,我在漠河还有事情。”她走了这么长时间,还不知道养殖场那边怎么样了。
  季长峥低头看着他,他的一双眼睛幽深又平静,“可是我想你陪陪我。”
  沈美云无法拒绝季长峥。
  更别说,对方还是这么一个请求了,她索性就在家待了三天,这三天她也不做其他事,睡个昏天地暗。
  有空,有心情就去供销社买点好菜回来做,没心情就直接躺炕上,让季长峥打饭给她带回来。
  因为家里没了孩子。
  两人越发没羞没臊起来,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只要想就黏糊在了一起。
  堂屋的椅子,厨房的台子,以及卧室的炕上,甚至,还有缝纫机上都没错过。
  这三天下来,沈美云觉得自己的腰受不了,在这样下去,她可能要被撞没了。
  果断收拾了行李,三天时间一过,就从家里逃到漠河。
  她要休息!
  在和季长峥待下去,她怀疑她都要被榨干的只剩下一层皮了!
  从哈市到漠河,沈美云才觉得松口气,季长峥太可怕了,应该说是长期独居的男人太可怕了。
  简直就是看到她就想啃啊。
  想到这里,沈美云揉了揉酸痛的腰,低声骂了一句。
  “美云?”
  沈美云怎么也没想到,从火车站出来,就遇到了姚志英和金六子,两人显然也是从外地回来的。
  而且金六子的背上,还背着一个极大的包裹,瞧着最少有一两百斤。
  沈美云也愣了下,“你们这是?”
  姚志英看了下金六子,旋即才说道,“我们去了一趟南方。”
  “哪里?”
  “羊城。”姚志英四处看了下,注意到没人看这边后,这才朝着说沈美云低声道。
  “那边货可多了。”
  她本来打算专心备考的,结果实在是那边的货太多了,太诱人了,她没忍住和金六子一起跑了一趟。
  这——
  沈美云有些震惊,把人拉到一旁,压低了嗓音,“你们去羊城进货回来卖了?”她其实是知道这一条路的,但是在她的印象里面,这一条路要到八十年代,才慢慢的发展起来。
  但是,她万万没想到,这才七八年,金六子便已经走上这条路了。
  甚至,还把姚志英一起带了进去。
  姚志英嗯了一声,还想要细说,却被金六子拽了下,“媳妇,我好重啊。”快两百斤的货,都在他一个人身上了。
  “咱们回去说?”
  这里反正离他们家也不远。
  “走走走,回去说。”
  姚志英也心疼起来。
  等回小院子后,金六子率先就把身上背的东西,给放到了院子里面,这一动静,自然就把沙柳给惊动出来了。
  “六哥?”
  他和小金宝一起出来的,金六子和姚志英去羊城的时候,家里的这一摊子,便交给了沙柳。其实最开始,金六子是想和沙柳一起去羊城的,毕竟,那地界不安全,带着姚志英去更不安全,但是架不住姚志英不同意,她要一起去。
  在外面的场合,女同志更能让人放弃警惕性,也确实是这样,在去羊城的这一路,姚志英确实是替金六子解决了不少麻烦。
  金六子朝着沙柳点了点头,“这一个星期,小金宝还听话吗?”
  她去托儿所了,这会还没放学。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script>read_xia();</script>